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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满30年,女满25年,多地延长医保最低缴费年限

医保缴费年限,是指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缴纳医疗保险费用的累计年限,其包含实际缴费年限与医保视同缴费年限。只要达到了规定的缴费年限,就可以在退休后终身享受医保待遇,且不需要继续缴费。

早在2021年,山东省就提出全省统一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男职工为30年、女职工为25年,未达规定年限的统筹地区,2025年底前过渡到位。目前,全国多地也都在一定程度上延长了医保最低缴费年限。

那么医保缴费年限延长,对普通人有何影响?我们一起来了解吧。

2023年6月1日起,江苏职工医保缴费年限延长

近日,江苏省医保局发布了《江苏省医疗保障条例》,明确了居民医保转职工医保可补差或折算,同时也提到了享受终身医保的缴费年限将延长。该条例自2023年6月1日正式执行。

《条例》提到,职工依法办理退休手续、参加职工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达到退休年龄时,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包含按照国家规定认可的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男性满二十五年、女性满二十年的,按照规定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其中未达到规定年限的,可以选择按照以下方式进行:

■ 继续按月缴费至规定年限后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继续缴费期间享受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或者,按照规定一次性缴纳至规定年限后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有人担心医保断缴后不能享受医保待遇,重新缴纳医保有医保待遇等待期,在此期间如果生病所有医疗费用都需要自费。而《条例》中也明确医保待遇享受等待期缩短:

■ 职工:自用人单位为其足额缴纳职工医保费到账的次日起享受职工医保待遇;

■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非集中缴费期、灵活就业人员首次参加职工医保的待遇享受等待期不超过两个月,具体时间由统筹地区医疗保障部门确定;

■ 新生儿、医疗救助对象等: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免除待遇享受等待期。

河北延长医保缴费最低年限,5月15日起正式执行

2023年4月21日,河北省医疗保障局于出台了《关于印发河北省省本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对省本级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予以规范调整和优化,2023年5月15日起正式执行。

其中有两点值得关注:

1、医保断缴接续时间有变

医保断缴6个月及以内的,按规定办理补缴手续后,本年度欠费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可按规定予以支付;

医保断缴时间超过6个月的,补缴欠费后,欠费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支付。

2、延长医保缴费最低年限

参保职工(含灵活就业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养老保险退休手续后,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男满30年、女满25年,且在省本级最低实际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满10年,申请办理医疗保险退休手续后方可享受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年限不足的,可选择补缴。

医保缴费年限延长,对普通人有何影响?

2022年7月1日,广东正式实施《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省内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将全省职工医保累计缴费年限统一为男职工30年、女职工25年。即缴费要达到年限标准,退休后才能享受终身医保待遇。

这意味有人可能退休后还在补缴费用。如广州市此前职工医保最低缴费年限是10年或15年,如按《办法》,退休时缴费年限不足,可按规定选择按月或一次性缴费至规定年限,之后才能享受退休人员医保待遇。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在职职工整个职业生涯都应当参保,企业和职工都应依法履行缴费义务。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大部分人员都可以达到最低缴费年限的要求。但是,对于部分参保比较晚、中途中断参保,导致缴费年限不足的人员,确实有一定影响。

比如,余某某,男性,23岁参加工作,按《社会保险法》规定每月参保,正常60岁退休时缴费年限为37年,退休后不需补缴,可终身享受职工医保待遇。

再如,孔某某,女性,25岁参加工作,中间有12年未参保,正常50岁退休时缴费年限为13年,需按退休地规定补缴差额,方能终身享受职工医保待遇;若不愿意补缴或无力补缴的,可参加居民医保,享受财政补助和相应待遇,中途也可随时按规定补缴职工医保差额。

另外,不少人有疑问,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和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一样吗?

实际上,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是两项不同的社会保险制度,其缴费年限规定也不相同。职工医保是“现缴现保”,不需等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才能享受待遇,而是参保后在职期间就可享受医保待遇。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满足缴费年限后,参保人无需继续缴费,可以享受退休人员医保待遇,保障水平更高。

总之,无论未来退休人员是否缴费,我们都可以在当下先明确参保者的最低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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