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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办理指引

医疗待遇享受:

根据缴费地市政策,您可于缴费次月至6个月后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医疗待遇核销:

1、已办理医保卡的:如您患病请前往当地定点医疗机构治疗(可使用医保卡的医院都可以),办理住院手续时请出具医保卡,并在医保结算窗口完成审核,出院时仅结算个人承担部分费用即可。

2、未办理医保卡或已办理医保卡但尚未出卡的:如您患病请前往当地定点机构治疗(可使用医保卡的医院都可以),先办理住院手续,后凭住院凭证及单位介绍信至医疗保险机构开具相关证明,再交回医疗机构医保窗口,出院时仅结算个人承担部分费用即可。

3、异地备案或异地就医的:请于出院后提供病历复印件、药费收据、用药明细及身份证复印件至原医疗保险机构办理现场核销,有医保卡的费用划至医保卡, 有异地备案卡的,费用划至异地备案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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