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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 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办理流程

一、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处理条件
 
    1、具有本市户籍且年满16周岁及以上,60周岁以下的人员(全日制在校学生、参与其他养老保险、享用其他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在外);
    2、2009年8月31日前年满60周岁以上且没有享用其他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
 
    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申报资料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主页、自己页、增减页);
    2、自己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重庆市农村商业银行存折或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
    4、如是重度残疾人员还需供给一、二级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
    5、如是独生子女家庭还需供给户籍地点地计生办出具的独生子女资历确认表。
 
    三、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处理程序
 
    1、 每月1-20日申请人向户籍地点地的城镇社保所提出申请;
    2、 社保地点收到申请资料后,当场予以审阅。对契合条件的进行参保挂号。不契合条件的,退还资料给申请人并说明原因;
    3、 参保人员到达退休年龄的当月,并足额交纳养老保险费后,1-20日到申报地社保所进行养老保险待遇资历初审;
    4、 城镇社保所对养老待遇资历初审合格人员的相关资料报县社保局居民养老科,居民养老科1-24日进行资历复审;
    5、 县社保局按月支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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